江国庆案求偿 军方力争胜诉

2012年10月1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16日电)国防部送达立法院的报告指出,有关江国庆案向陈肇敏等失职人员求偿,已由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审理中,军方将努力争取胜诉。

国防部表示,第2次开庭日期订于11月21日。这个案自提起民事诉讼,北军院即规划专案诉讼小组,整合全院人力资源,蒐整相关资料,每周召开专案会议进行沙盘推演,模拟各种可能的诉讼攻防,并将相关疑义向求偿审查会请益。

前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等被控涉杀人案再度不起诉,江国庆的母亲王彩莲日前向北检声请再议;国防部强调,尊重军、司法机关侦查结果,无论最后刑事侦查结果如何,绝不会影响军方求偿到底的决心。

立法院外交国防委员会17日排定“江国庆冤杀案行政、司法究责及求偿冤赔金”专案报告,邀国防部长高华柱及法务部长曾勇夫报告,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人员也受邀列席并备询。

据国防部报告书内容指出,依刑事补偿法规定,补偿金支付后才能求偿,北军院为落实求偿权行使,在决定补偿后,即先召开求偿审查会讨论,同时对陈肇敏等人先予声请假扣押,并在支付当日向台北地院递状声请,经法院裁定核准后,即查封财产,没有任何延宕。

国防部表示,江国庆案经求偿审查委员会认定,陈肇敏等6人对不正取供等作为具有重大过失,其民事责任不受刑事不起诉处分的约束。

行政究责部分,江国庆案共有23名失职人员,已完成行政惩处程序,包括时任空军总司令黄显荣、时任空军总部政战主任李天羽、陈肇敏等人,依其责任轻重分别核予最重大过2次,最轻申诫1次不等惩罚。

国防部并保证现行军法体制的案件,绝不会发生重蹈覆辙的错误。

民国85年间,空军作战司令部发生女童奸杀案,遭控犯案的江国庆被军方枪决。军事法院根据新事证再审,去年9月改判江国庆无罪,国防部依法补偿江家新台币1亿馀元,同时启动求偿程序,向法院声请假扣押陈肇敏等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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