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胁商”重伤日系车主撤诉引嘲讽

2012年10月17日社会
【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讯】(新唐人记者王海天综合报导)西安“9•15”反日游行一个月后,游行事件中头部颅骨被砸穿的日系车主李建利一度状告西安市公安局“严重不作为”。日前,有陆媒报导称西安市公安局通过与李建利及其家属协商谈判,“成功说服李建利撤回了起诉”。网友对此热讽不已,称李建利恐怕是被“胁商”。

日系车主突然撤回对警方起诉

据大陆新娘网17日报导称,西安被砸伤头部的日系车主李建利曾委托律师,于本月11日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提交了行政起诉状,起诉西安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成为各地反日游行事件中首起行政诉讼案。

10月15日晚8时,李建利的代理律师段万金突然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李建利诉西安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已经告一段落,(李建利家属)下午已经从莲湖区法院取回行政起诉状。”

至此,在法院尚未决定是否立案之际,这起引发舆论普遍关注的“民告官”案件便迅速“胎死腹中”。

据此前媒体报导,9月15日下午,李建利开着丰田卡罗拉,带着妻儿,在西安环城西路北段遭遇反日示威的人群,被人用一把U形钢锁重击头部,导致颅骨被当场砸穿。李建利随即倒地昏迷,血与脑浆不断涌出。

事后,李建利聘请律师起诉西安市公安局不作为,并在其诉状中解释说:“从始至终,我们看不到我们的人民警察迅速而有效的反应。在车辆被砸自己被击伤之前,打砸抢事件已经持续了很长的时间,并没有看到有警察出来维持秩序,或者说出现的极少量警察根本不足以制止打砸抢违法行为。因此,无论是从事前保证游行正常有序进行的合理预案,还是从打砸抢出现后作为公安机关应有的反应来看,西安市公安局都属于严重的不作为行为。”

据了解,李建利要求西安市公安局赔偿原告医药费、残疾赔偿金、财产损失50万元。

报导说,诉讼状提交后,西安市公安局通过与李建利及其家属协商谈判,成功说服李建利撤回了起诉。段万金则表示,未与李建利及其家属一起参与协商,作为律师,他也是事后得知李建利撤回起诉的决定的,因此,自己并不清楚李建利与西安市公安局“是否达成协议以及协议的具体内容”。

网友热讽“协商”实为“胁商”

消息在网路传开,众多网友纷指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西安警方单独与当事人“协商”根本无法保障当事人权益,“协商”的实质恐怕应该是“胁商”。

沈江枫枫枫:被胁商了~

胡成蹊:必须的,再不撤诉就不是被砸伤,而是被击毙了。

个毛线:协商过程是“喝茶”吗?

民斋主人:与虎谋皮?小心渣都没了。

五花太Leesun:谁知道这“撤诉”的背后有多少“压力”???

挑食的猪不是猪:公安局能把被打成这样的人都“和谐”了,维稳费用少不了。

也有网友质疑西安警方的举措有违法嫌疑:

北京失忆:故意伤害罪,公安局可以协商解决?

路上小疯癫:这属于自诉案件么?伤害等级不需要检察院起诉么?

风中散发lv:那就是说警方没有错!不作为是对的!他撤诉了!打他那个人也该撤诉了吧?

对此,新浪认证的王永皓律师指出:“不得不佩服西安警方的公关能力,他们使得一次极可能对中国法治进程产生影响的案件胎死腹中。当然我也没指望西安法院会正常立案、认真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