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伪造文书 秦日新更二审缓刑

2012年10月18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8日电)前驻斐济代表秦日新被控任职外交部北美司长期间,不实核销外交业务管理费购买洋酒。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更二审给予缓刑。

秦日新被控于民国94年担任外交部北美司长期间,因得知将于隔年派任驻纽西兰代表处,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及为赴纽西兰作准备,先指示科长杨庆辉花费新台币21万馀元购买36瓶洋酒,再伪造宴请美加驻华机构人员名单,核销支出,涉伪造文书。

杨庆辉先前已获缓起诉处分;秦日新的部分,法院一、二审时,均认定他不知情,判处无罪,但案件遭最高法院发回更审。高院更一审改判他有罪,以伪造文书罪判刑1年,因适用减刑,减为6个月有期徒刑。

高院更二审审理后,今天以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将秦日新判刑1年,减为6月徒刑,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判决确定后两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0万元,并提供48小时的义务劳务,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