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食物广告 营养法草案拟限

2012年10月18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8日电)立委公布调查数据显示儿童在收视卡通节目过程连带收视太多垃圾食物广告,卫生署今天表示,已提出国民营养法草案,在法条中限制肥胖食品的促销或广告。

国民党立法委员王育敏今天在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表示,儿福联盟调查发现,儿童在收看卡通时段中平均每6.6分钟会出现垃圾食物广告,儿少族群很容易被广告吸引,引发购买欲望,吃下过多垃圾食物。

卫生署长邱文达表示,已经提出国民营养法草案,在第四章中讨论垃圾食物的问题,及如何预防垃圾食物广告的播放时间,在法条中都有提及。

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长蔡淑贞说,对于垃圾食物定义与标准还没有定论,每个人认知不同,在国民营养法草案中规定,限制会造成肥胖、代谢症候群、高血压的食品促销与广告。

蔡淑贞说,待国民营养法草案通过后,由主管机关制定垃圾食物的定义,据科学资料证明,“高油”、“高糖”、“高盐”食物是造成肥胖等疾病,不过仍需再定义。

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蔡锦隆下午在立法院举行“国民营养法”公听会。

蔡锦隆表示,儿童肥胖盛行率在过去10年内增加2到3倍,男生肥胖比较女生高,约15%儿童过重。从流行病学调查,饮食中摄取营养素不足也不均衡,脂肪摄取比例偏高,造成国人肥胖、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的发生。

蔡锦隆说,推动健康饮食与养成运动习惯是世界卫生组织大会提出的健康策略,可以减缓非传染性疾病负担,同时健保资料库显示,每年可以省下约新台币160亿元相关支出,因此希望在这个会期推动国民营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