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猝死 托婴负责人判赔百万

2012年10月22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22日电)一名8个月大女婴猝死在台南市东区托婴中心储物柜中,台南地院今天判处托婴中心林姓负责人赔偿新台币135万元给女婴父母。

判决书指出,这起女婴猝死案发生于去年2月,当时有咳嗽、鼻塞、流鼻水及呼吸道有痰等感冒症状的女婴,因哭闹无法入睡,被张姓保母放进睡袋,置于储物柜中。

张姓保母虽数度开启储物柜门检视,却未近距离查看女婴,未及时发现女婴已遭睡袋压迫口鼻,难以呼吸,待张姓保母抱出女婴时,女婴已无呼吸心跳,送医不治。

台南地院判处林姓负责人须赔偿135万元给女婴父母,全案可上诉。

张姓保母因业务过失致人于死,去年被台南地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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