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对比越共 中共甘做政治侏儒?

2012年10月23日时政
【新唐人2012年10月23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韵综合报导)近年来,中共经济发展失衡、权贵坐享钜利、所得分配不公的问题引爆民怨四起,各类群体事件此地彼伏。分析指出,中国已经走入死胡同,变革势在必行。港媒表示,当年中共的小兄弟越南,开启改革开放之年,慢了中国8年。可今天,越南的政改后发先至,足让中共这个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汗颜。

22日,香港《明报》发表浸大新闻系客席高级讲师吕秉权的评论说,党内民主方面,6年前,越共已开始差额选举党总书记,中央委员的举选差额比例约为中共的4倍。然而,中共党内民主的“止步线”,已划在中央委员一级,对上的三层——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和党总书记,全由等额选举“和谐”产生。

同年,越南的国会议员又实现直选,另外又将禁止官员同时兼任议员,杜绝官官相卫;而在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却不允许民众直接参加选举,官员比例又占去八成三,面对人家的进步,吕秉权认为,中共只能“吃尘”。

依据中共相关法律,中国农村中的村委会和城市里的居委会以及县、乡两级的人大代表,可以由老百姓直接参与产生。

但,中国的民选专家姚立法在接采外媒采访时指出,从目前看,他对中国实现直选不乐观,最大的问题在于选举法的立法方面。

中共所谓的改革开放已30多年,却仍然对老百姓参与人大代表选举畏首畏尾,地方政府打压基层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的事例经常被披露。

旅居澳大利亚的学者邱岳首指出,在实现了民主选举方面,中国这个步伐在走得太慢,当局在民选问题上做秀的成分大。他形容中共当局对民主选举的态度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他说从目前讲,他对中国的民主进程还看不到曙光,不过他相信这个曙光一定会显露出来。

中共司法坚持由党领导

吕秉权指出,在司法方面,越共将实现司法独立,法院可审理党政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越共党中央不得干预审判结果;但在中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表明不搞“三权鼎立”。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强调,司法独立是西方资本主义的制度,中国的法院必须坚持由党领导。

而中国各级法官,继续奉行胡锦涛颁布的“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的金科玉律,各地法院依旧听命“不得接这案,不得接那案”。

近日,在《外交事务》一篇《为何北京的司法体系还有漫长的路要走》的文章指出,中国的司法体系严重不完整,因为中共在意识形态、宪法原则、立法和法学教育设计上掌握了该体系的控制权,介入法官与其他司法官员的选取、训练、拔擢和移除等细节,以及擅权于律师的证照许可、限制、吊销执照和迫害等事宜,党可以左右任何一个司法案件的判决。

文章认为,接连不断的高调案件让人相信,中共的现况是“政治的掌控高于一切”。如那些知名人物的审判案件,盲人律师陈光诚、行为艺术家艾未未,以及谷开来的审判。中共染指了许多刑事和民事案件,也插手了商业和行政法律的纠纷。

不管纠份来自环保议题、食物安全、财权所有权、房屋强拆,或是2008年川震校舍倒塌涉及的贪渎,中共当局都会指示法院做出对该党有利的判决。该党甚至不允许法院聆听被警方绑架和软禁的维权人士的发言。中共警方每年会将数十万人送去3年劳教,其中只有少数的非刑事案件被允许法院重审。

中共《司法改革白皮书》了无新意

吕秉权表示,大陆最近公布的首份《司法改革白皮书》也了无新意,令人失望。

10月9日,中共当局发布了司法改革白皮书,被称此举是为了表明中共致力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那么中共如何在不放弃“党对司法的领导”这个前提下推动司法制度改革被外界看成是换汤不换药。

“中国公民监政会”发起人郭永丰指出,当前民间政改的呼声非常的高,社会的矛盾越来越激烈,中共掌权的越来越孤立,越来越不得人心,还有各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在民间行不通,在他们内部也推不动,各种各样问题都出现,迫使他们不得不政改,怎么改?那就是要向自己的头上开刀,他们是非常痛心的,没办法,那就只好招摇,玩花招。

中共《阳光法案》看不到“阳光”

吕秉权表示,官员财产申报方面,越共推行《阳光法》规定议员和官员必须申报个人财产。大陆民众在这方面只看到官员的“金光”,看不到“阳光”。

中共官员贪腐成风,民间要求官员财产公开的呼声高涨,但公布财产遭到中共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他们担心贪腐的巨资和家庭隐私曝光,要想方设法隐匿、转移隐性收入和非法收入。

民间要求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阳光法案》已出台多年,但至今仍是中国最难产的法律之一。

吕秉权质问,在全球经济规模排行42的越南面前,中共为何甘做政治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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