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劝不听 偷8颗龙眼遭起诉

2012年10月25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台中25日电)台中市沈姓男子骑单车行经陈姓男子住处看到龙眼树,以竹竿敲打,得手龙眼8颗,沈男屡劝不听遭法办,台中地检署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出,52岁的沈男8月间骑单车行经陈男位在大安区住处前,看到庭院种植龙眼树,没有围墙也无人看管。

沈男随地捡拾竹竿敲打龙眼树,果实掉落,窃取龙眼8颗,得手后骑单车离去,偷来的龙眼也早已吃光,陈男见状报警处理。

检方表示,因沈男偷窃龙眼8颗,希望双方和解了事,没想到陈男不愿意。陈男认为,已多次告知沈男不要再偷龙眼,对方不听劝执意偷窃,陈男忍无可忍,不愿和解,坚持法办。

起诉书指出,沈男虽多次传唤未到庭,但在警询中坦承不讳,加上现场照片,认定沈男自白与事实相符,台中地检署侦查终结,依窃盗罪嫌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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