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费调整机制 教部拟2案

2012年10月2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6日电)教育部研拟大专校院学杂费调整机制,初步规划2案,视各校状况决定调幅,但最高不超过5%。

教育部委托国家教育研究院拟出“常态性大专学校学杂费调整方案”,将先进行公听会,预计年底到立法院报告,最快102学年度第1学期实施。

教育部规划让各校依据一定的机制调整学杂费,目前规划为甲、乙两案。甲案“反映学生受教直接成本的变动”,以各校的“教学研究训辅成本”的年增率为依据,如果成本增加3%,学杂费便调3%。

至于乙案“反映教学品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马湘萍解释,主要是尊重大学自主,由校方和学生家长沟通,提出合理的方案后报教育部备查,但调幅仍以5%为上限。

另外,教育部也规划出调降方案,如果学校助学措施未达一定指标、校务违法或不当情节重大、日间学制生师比超过25等,就必须强制调降学费。

马湘萍表示,除了甲、乙两案,教育部另外还规划了“改善高等教育反重分配现象”方案,考虑统一调涨公校新生学费5%,由中央统筹补贴弱势学生。

马湘萍说,如果上述各方案都取得社会共识、通过立法院审议,未来公立学校新生学费最高调涨幅度为10%(甲案或乙案5%,另加5%改善反重分配),以公校平均学费新台币3万元计算,最多增加3000元。公立学校旧生则是5%、私校不分新旧生都为5%。

教育部次长林聪明强调,各种调整方案都还要举办公听会广征各界意见,必要时作修正,目前都只是初步规划。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