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判拘役 跳舞姐疑烧炭亡

2012年10月2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26日电)曾在高雄多处夜市当众裸露跳舞被称“跳舞姐”的李姓女子,11日刚被雄院因妨害风化案判处拘役30天,今天疑烧炭自杀身亡。

李女日前搬迁到左营、楠梓交界处租屋,今天被发现在租屋处疑烧炭自杀身亡,全案由高雄市警方调查处理。

警方表示,李女在邻近楠梓区的左楠地区租屋,据报初步调查疑因烧炭死亡,正进一步调查死因。

李女今年5月起在高雄多处夜市,当众裸露跳舞而声名大噪,被称为“跳舞姐”,遭警方蒐证送办,高雄地方法院审结,11日以犯公然猥亵罪判处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

警方呼吁民众珍惜生命,若须谘商或相关协助可拨生命线专线“1995”或张老师服务专线“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