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人大代表资格被撤 面临审判

2012年10月26日薄熙来大案
【新唐人2012年10月26日讯】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五(10月26日)发布公告称,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被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这意味着下一步对薄熙来的司法审判已清除了最后的障碍。

中共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星期五播报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这项决定。

9月28日,中共政治局决定对薄熙来“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并指称其犯有违纪、滥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等7项罪名。同一日,重庆人大常委会决定终止薄熙来重庆市人大代表资格。现在薄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也被终止,保护其免于起诉的人大代表身份已除掉,显示中共高层要在11月8日召开十八大之前将薄案处理完毕。

北京律师莫少平分析说,如果北京当局认定薄熙来收受贿赂金额巨大,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莫少平:“现在关键的就是刑期比较重的是受贿罪,而受贿罪呢,对他判多重的刑期很关键的一个因素就是指控他受贿的金额,就是认定他受贿的金额是多大,如果金额非常巨大,数千万以上,甚至上亿以上,那并不排斥判死刑的可能。”

许多中国人也表示, 希望薄熙来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车库工人刘鹏飞:“作为政府这类的人员吧,应该为人民服务吗,而自己犯事儿的话,应该多判的好一点儿。因为中国来说的话, 我个人感觉还是腐败比较严重。”

据“大记元时报”报导,除了这7宗罪行,薄熙来还涉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并贩卖法轮功学员的尸体给尸体加工厂制成人体标本牟利的惊天罪行。如果这些罪行被公开将导致中共倒台,因此被当局处处掩盖。

新唐人记者陈光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