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立委补助费有法源依据

2012年10月29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29日电)立法院长王金平今天说,立法委员的9项补助费都有法源依据,“法源也有、预算也经院会通过”;但有人见解不同,可以检讨。

王金平上午邀请朝野党团协商,就立法委员9项补助费用存废问题交换意见。他指出,编列这9项经费预算都有法律依据,例如根据立法委员行为法、立法院组织法等,不像外界所言没有法律依据。

王金平说,他刚当上院长时就曾召开朝野协商,“这些大约都是依据当时朝野协商结论加以处理,所编预算经过院会讨论,等同于措施性法律,法源也有、预算也经院会通过”;不过,或许有人见解不同,这个可以检讨。

对于是否有立委向他抱怨若删除9项补助,将导致问政经费不够用?他表示,的确有立委反映这样的问题;至于哪些项目应该删除、哪些费用可以留?他说,等朝野讨论获得结论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