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创业贷款 最高500万元

2012年10月29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29日电)为协助仅有营业(税籍)登记的小规模事业取得正常融资顺利发展,经济部今天启动“企业小头家贷款”,最高额度新台币500万元。

经济部表示,这项贷款只要有公司登记、商业登记或税籍登记,雇用员工人数未满5人的小规模事业,都可以申请,对台湾新创及小规模事业发展将可产生实质助益,进而活络地方经济及创造就业机会。

经济部长施颜祥表示,台湾有128万家中小企业,占全体企业家数97.63%;在128万家中小企业中,56%是由小头家们以独资方式经营,但受限于自身条件,容易被排除在正常银行融资体系之外,只能利用信用卡、现金卡、标会或转向地下钱庄借贷等方式融资,必须负担极高的资金成本。

“企业小头家贷款”由经济部中小企业处运用信保基金提供信用保证,小规模事业透过简便的申贷程序,向金融机构取得营运所需资金融通,大幅降低资金成本。

经济部中小企业处长叶云龙表示,这项贷款要点将仅办理营业(税籍)登记小规模事业纳入贷款及保证对象,贷款周转性支出最高额度为500万元;受灾事业不受额度限制。

另外,资本性支出最高以不超过计画经费8成为原则,由承贷金融机构依个案情形调整,无额度限制。

中小企业处将于10至12月分别在高雄、台南及台中办理3场次“企业小头家创业论坛”,现场提供贷款相关谘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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