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年终金必须每年检讨

2012年10月30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温贵香台北30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表示,军公教年终奖金与退休年终慰问金的注意事项,是每年订颁,也就必须每年检讨,与公务员其他给付做法不一样。

自由时报报导行政院宣布改革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问题,但改革只限明年。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邱志伟在立法院院会质询陈(冲),先前宣示以“照顾弱势”原则订明年“军公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及慰问金发给注意事项”,是否只有一年“赏味期”?

陈(冲)表示,他说得非常清楚,注意事项每年颁订,与公务员其他给付不同,一般给付是订个办法就逐年编列,但注意事项规定的包括现职军公教人员年终奖金发放,这当中只有一条是有关退休军公教人员年终慰问金。

陈(冲)说,注意事项一定会有“须斟酌国家财政状况”文字,因为无法预知明年、未来的状况,所以要每年斟酌国家财政状况订注意事项,而且民国63年也曾因国家财政困难,没有发放年终奖金及年终慰问金前例。

邱志伟质疑陈(冲)没有改革决心,朝令夕改。陈(冲)回答,他宣示很清楚,每年都会订注意事项,每年都会斟酌国家财政状况,“军公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及慰问金发给注意事项”是规定全体军公教人员年终奖金发放,退休人员的年终慰问金只是其中一条,“难道,现职公务人员也不要发年终奖金吗”?

行政院秘书长陈士魁则在立法院会前答覆媒体询问表示,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发放,以立法院通过的预算订定注意事项,并逐年检讨,今年预算已经送到立法院,明年发放方式,必须依据立法院通过的预算拟定注意事项。

陈士魁说,行政院的底线是所得在新台币2万元以下、清苦无依、作战演训因公死亡或伤残做为发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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