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 设化学物质登录机制

2012年11月01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修正草案,新增建立化学物质登录机制等规定,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为建立化学物质登录机制,草案增订既有化学物质及新化学物质的定义,且要求于国内制造或输入达一定量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种类的化学物质,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登录制造、输入情形、物理、化学、毒理、暴露及危害评估等资料。

草案加强第4类毒性化学物质的管制,增订运作前应申报毒理相关资料并经主管机关核可,与应标示毒性与污染防制有关事项及具备安全资料表等管理措施。

为确实掌握毒性化学物质流向,草案增订查核毒性化学物质的运作时,得命业者提供进货、生产、销货、存货凭证、帐册、相关报表及其他产销营运或输出入等有关资料。

为避免造成业者冲击,草案明定新增建立化学物质登录机制及加强第4类毒性化学物质管制的规定,自公布后1年施行,其馀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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