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清查经理人 10天内完毕

2012年11月01日财经
【新唐人2012年11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日电)金管会全面清查基金经理人代操是否有违规情形,限10日之内清查完毕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发函投信投顾公司,清查基金经理人买卖股票是否有违规的情形。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王咏心表示,基金经理人在代操期间,不能从事相关股票买卖,现有内稽内控方式是,基金经理人若买卖股票都要向投信公司申报,但是否诚实申报要查证,清查就是进行查证的动作。

王咏心表示,查证方法可由个人到交易所申请交易记录提供给公司,或者经理人出具声明书同意公司到交易所调阅。

王咏心说,清查对象包含基金经理人本身、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帐户,且必须在10日之内清查完毕。

金管会表示,避免基金经理人舞弊的案件,投信公司应建立人员规范防制机制,例如在重要场所、会议有录音的机制;基金经理人的手机管制,避免工作时把操盘资讯传递外界。若能够落实,就可避免类似盈正案的缺失再度发生。

金管会期望,投信公司也要建立定期查核机制,加强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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