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员陈元玲 3个月辞职

2012年11月02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2日电)NCC委员陈元玲8月甫上任,就因个人因素于10月31日请辞,行政院长陈(冲)已批准。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发声明指出,“陈元玲委员因个人因素,请辞委员职务,虽经院长挽留,辞意仍坚,已于10月31日请辞获准。”

立法院今年5月17日审查行政院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4名新任委员提名,其中陈元玲因个人资料中,仅1张履历表,受到立委批评藐视国会,因此杯葛审查案,最后立院委员会要求NCC委员被提名人,10天内补齐资料,28日续审。

立法院于5月28日再度审查NCC委员资格,此次陈元玲为私募基金负责人配偶的身分引起关注,且立委指出该公司甚至在中国大陆投资,因此要求行政院应提供委员相关基本资料,行政院则以个资法拒绝。

而后5月30、31日在立法院审查会议中,NCC委员资格审查再度受到立委发动杯葛,要求行政院退回名单,重新提名。理由是立委认为提名委员资格有很大的争议,提名过程不透明,因此拒绝审查。

直到6月6日立法院再审NCC提名委员资格,民进党立委仍杯葛审查陈元玲,立委认为陈元玲具私募基金背景,不适任独立机关NCC的委员,使审查会议再度延宕;NCC委员资格历经5次审查,依旧没结果,但行政院也表态不会重新提名。

立法院接着在7月26日召开临时会表决NCC人事案,在国民党团人数优势下,被提名人虞孝成、陈元玲、石世豪、彭心仪都获得过半数同意票。

其中频频受质疑的陈元玲,虽然越过同意门槛,但仅拿到58张同意票,并获得50张不同意票,是4名被提名人选中不同意票数最高的人选。

今年8月1日陈元玲走马上任,当天她在第1次NCC委员会议后表示,她听取各业务单位的简报,深感NCC业务繁重,涵括层面广,影响力又相当大,“我是抱着学习的心态,希望以业界经验与其他优秀委员激化出更深入的想法”。

而陈元玲今天却因个人因素请辞,已获得行政院长陈(冲)批准,NCC也证实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