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补助 朝野共识拟限7项

2012年11月03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3日电)立法院朝野同意删除部分问政补助费,并将补助法制化,根据朝野协商共识,初步同意问政补助应限每月服务处租金等7项。

立法院长王金平1日邀集朝野协商,达成每位立委每年删除新台币86万多元问政补助费,并同意朝野党团共同提案修正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并增订附表,将立委问政补助费明确化、法制化。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吴育昇说,根据朝野协商共识,未来立委领取问政补助项目将仅限每月服务处租金补助费 2 万元、行动及自动电话费 1 万 2000元、每月文具邮票费 1 万 5000 元、每月办公事务费补助费 1 万 4672 元。

此外,补助立委每月油料限 600 公升;每人每年2次国会交流事务经费(即出国考察费)20 万元及每人每届健康检查费5万6000元。

吴育昇说,朝野还同意,立委于国内搭乘飞机或高铁,交通补助都要检据票根核实结报。

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规定,“立法委员每人得置公费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员聘用;立法院应每年编列每一立法委员一定数额之助理费及其办公事务预算。公费助理与委员同进退;其依劳动基准法所规定之相关费用,均由立法院编列预算支应之”。

立院朝野共识,上述条文应增列“前项立法委员办公事务等必要费用之项目及标准如附表,自中华民国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预定9日立法院院会就要完成修法程序并通过附表内容,将立委问政补助费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