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委建议 慰问金搭配志工机制

2012年11月04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4日电)考试委员蔡良文今天建议,公教退休人员请领慰问金或其他退休福利,应搭配志工服务机制,有条件支给,让退休人员回馈社会。

公职退休人员协会日前指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是退休所得一部分,不应任意删减,很多基层退休人员打算走上街头抗争;退休协会并抱怨,近来有心人挑拨操弄,“让现职军公教成为人民公敌,退休军公教则成过街老鼠”。

考试委员蔡良文、黄俊英则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他们日前在考试院会提案,建议强化退休人员参与志工活动,回馈社会,建构更祥和社会。

蔡良文受访指出,公务员平均退休年龄是55.2岁,教育人员平均53.99岁退休,这些人各具专业、经验丰富,是珍贵的人力资源。

蔡良文指出,台湾志工占总国家人口数比率约23%,相较于德国的34%、美国56%、日本27%,台湾明显略逊一筹,其中,台湾登记的公教志工仅约6%到8%。

他说,根据统计,100年度全国退休公教人员担任志工仅3万253人,全年总服务时数仅约201万小时,不到1成的退休人员投入志工行列。

蔡良文建议,有关慰问金或其他退休福利措施,应搭配志工服务机制,采有条件支给方式。他举例,除了因病伤残的退休人员之外,对于其他75岁以下的公教退休人员,应规定每年至少要有40小时的志工服务,才能领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