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寿险投资不动产要合法

2012年11月0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 6日电)针对业者呼吁放宽寿险业买素地,金管会官员今天表示,业者可能会有自己的考量,但是金管会的要求,就是不要违法。

国泰金控总经理李长庚日前提出,现有法令限制寿险业投资素地需在6个月内取得建照、9个月内开发,实际执行上有困难。

南山人寿副董事长杜英宗日前表示,南山人寿购买素地都是有开发计画,在充份了解土地的附加价值后,可以在短时间内投资开发。

官员表示,业者所提出的要求或看法,有自己的考量,但是金管会对于寿险业买素地,或者投资不动产的要求,就是要符合法规。

媒体报导,陈裕璋表示,寿险业不动产增值利益已允许在计算资本适足性(RBC)时,可有部分计入,因此他同意在编列财报时可有一定幅度的不动产增值利益列入净值,但多少幅度,则交由保险局评估。官员回应,这部分还在考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