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多明尼加 签反洗钱备忘录

2012年11月0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6日电)法务部调查局今天与多明尼加共和国签署防制洗钱与反恐情资交换备忘录。多明尼加成为第23个与台湾签署相关机制的国家。

调查局长王福林下午与多明尼加共和国全国反洗钱委员会主席阿理斯堤(Fidias Aristy)签署防制洗钱与资助恐怖主义情资交换合作备忘录。

王福林说,期待与多明尼加签署备忘录,能联手打击跨国洗钱和重大犯罪,更可与国外金融情报中心进行合作,有效防制洗钱犯罪。

他表示,签署备忘录后,除可打击跨国洗钱犯罪,最重要的是能与对方交换反恐情资,提升国家安全,对国家形象也有帮助,将加强防制洗钱和交换反恐情资等技术协助和资讯交流。

阿理斯堤说,台湾是个民主国家,在维护人民生命安全也可为他国典范,签订协议后,双方将共同打击对抗跨国洗钱等重大犯罪。

调查局表示,多明尼加共和国是中华民国重要邦交国,双方自2008年展开防制洗钱情资交换合作协商,是第23个与中华民国签署防制洗钱合作备忘录的国家;包含韩国、波兰、美国、亚美尼亚、日本、斐济、尼泊尔、菲律宾、巴拉圭、帛琉等,都有与台湾签署相同的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