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变凶器 砸伤人眼罪难避

2012年11月07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7日电)40多岁廖姓男子因工作问题和同事钟姓女子发生口角,拿香蕉砸向钟女,造成她左眼受伤。板桥地检署今天向法院声请简判。

板桥地检署表示,40多岁钟女今年9月14日晚间在新北市板桥区养生馆工作时,告知同事廖男盛给客人的洗脚水不够热,希望他能换水。

检方说,廖男回应钟女“我盛的水热到会烫死人”,坚持不肯换水,钟女于是作罢,正当她转身拿起桌上香蕉要食用时,廖男抢下香蕉并砸向被害人,造成钟女左眼钝伤。

检察官侦查时曾建议双方和解,但钟女坚持提告,检方最后依普通伤害罪嫌,向板桥地方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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