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煊:我6年薪水都捐了

2012年11月07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7日电)监察院今天说,对于首长特别费议题,尊重立院决议;监察院长王建煊则说“我6年的薪水都捐了,还有什么不能砍”。

总统马英九6日宣布删除国务机要费新台币1000万元,考试院今天跟进。考试院院长关中、副院长伍锦霖、秘书长黄雅榜等6位首长表态愿意删除首长特别费1/4,总计1年节省新台币112万元。

监察院高层面对媒体询问则说,监院预算已送立法院审议,王建煊尊重立法院决议,就算立法院将首长特别费全删,也尊重。

监院高层转述,王建煊说“我6年薪水都捐了,还有什么不能砍”?

王建煊曾在“公平正义何处寻”一书中,撰文“我是肥猫?”,他说,监察院长月薪30万元,有车有秘书,但他觉得不应拿这样的高薪,为减少内心亏欠,不想做肥猫,将薪水都捐出来,对外捐款已达1700馀万元,后面任期内还会再捐200馀万元,总捐赠金额约近2000万元,“6年干白工,我也心甘情愿”。

王建煊说,他尽量减少院长可享的开支,依规定院长可以有6名随扈,他只留下1人,6年共节省3000万元;他上任时立即退租院长官邸,6年共省1800万元;院长特别费每月10万5000元,全部用于公事,例如红白帖、犒赏员工及买书送员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