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求凰擅闯饭店 莽男吃官司

2012年11月10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0日电)一名陈姓男子因追求饭店女经理不成,涉嫌擅闯饭店房间,拒不开门,要求女方跟他联系。检察官将陈男声请简判。

台北地检署公布的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指出,陈男因追求一家饭店的女经理未果,他在今年9月13日中午12时许,未经办理住房登记,也未经饭店人员同意,竟独自闯入饭店,用跑的直冲3楼的客房内,将房门上锁拒不开门。

检方指出,陈男在房内对房外大声扬言,需女经理与他联系,他才愿意开门,饭店人员立即报警并通知消防队;陈男闹了近1个小时,因消防队员作势破门,他才走出房门。

检方侦办期间,陈男自白犯案,供称真的很喜欢女经理,但是女方都不理他;多名饭店人员则证称,之前陈男曾多次骚扰女方,因此他们会私下多留意陈男是否“出没”。

北检日前侦结,检察官认定他犯案明确,依侵入住居罪嫌,将他声请简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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