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世儒当选无效 3个月内补选

2012年11月13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3日电)中选会表示,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判决苗栗县竹南镇镇长康世儒当选无效定谳,依法即日起解除职务,3个月内完成补选。

康世儒曾任第14、15届竹南镇长,第15届任内辞职转战立委当选,去年底原任第16届竹南镇长谢清泉因病过世,康回锅参加补选胜出,并于今年1月20日接任第16届竹南镇长。

中央选举委员会发布新闻稿表示,有关苗栗县竹南镇镇长康世儒因候选人资格问题,经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判决当选无效定谳,因康世儒所遗任期达2年以上,依地方制度法规定,应自事实发生日起3个月内完成补选。

中选会表示,康世儒曾任苗栗县竹南镇第14、15届镇长,竹南镇第16届镇长今年1月14日办理补选,康世儒又登记参选,其候选人资格经苗栗县选举委员会依地方制度法主管机关内政部有关连选连任的解释函令,审定符合规定,因此在1月17日公告为竹南镇第16届镇长补选当选人。

中选会说,其他候选人认为康世儒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判决当选无效确定。

中选会指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22条及地方制度法第79条第1项第1款规定,当选无效之诉经判决无效确定者,当选人当选无效,应由苗栗县政府自判决确定日起,解除康世儒镇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