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世儒当选无效 内政部拟释宪

2012年11月14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4日电)内政部民政司长黄丽馨今天表示,苗栗县竹南镇长康世儒当选无效定谳,内政部与法院见解不同,将研议提释宪案。

康世儒上午在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吴宜臻、竹南乡亲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表示,今年初回锅参选第16届竹南镇长补选前,曾向内政部与中选会2度确认参选资格,并经公民投票以2万6000多票,领先对手1万多票高票当选。

康世儒说,选后对手向苗栗地方法院提出当选无效之诉,法官没有调问及询问中选会或内政部等主管机关意见,直接判决当选无效。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同意参选,当选后,司法部门又说当选无效,司法权霸凌行政权,这是世界首例,国际笑话。

中选会法政处长赖锦珖解释,中选会是依据内政部的解释令认定康世儒符合参选资格。

黄丽馨说,民国98年内政部曾对“连选得连任一次”作出解释,“任期4年,连选得任1次是指连续2次参加同一职务的选举,并当选连任”,这是从保障人民参政权的角度出发。

她说,这次发生法院的判决与内政部的见解不同,内政部将考虑依照大法官案件审理法第7条规定提出释宪,将再征询相关法治单位的意见。

她表示,这是个案判决,等收到判决书后将邀请学者专家研商内政部这项解释令存废问题。被询及康世儒再登记参与竹南镇长补选,内政部是否同意参选资格?黄丽馨说,函令目前仍是有效函令,但会循法制化程序处理。

吴宜臻要求暂缓解职公告一事,等大法官释宪文出炉后再行处理,赖锦珖说,依法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必须公告解职,再办理补选,如果任期中大法官释宪结果出炉,认定康世儒当选有效,恐怕只有修改法律一途,才能做完整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