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投资人勿向营业员借贷

2012年11月15日财经
【新唐人2012年1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6日电)金管会呼吁投资人,勿与证券商从业人员有借贷关系,营业员也不能与投资人间有金钱、有价证券的借贷行为。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部分投资人于买卖股票时,担心资金短缺无法顺利交割,请求证券商营业员协助处理,而营业员惟恐投资人违约交割,所以借款给投资人协助完成交割。

但事后投资人若因借款所买卖的股票发生亏损,极可能造成投资人与营业员间的交易纠纷。

金管会表示,为避免这类事件发生,要求证券商营业员不得与投资人间有金钱或有价证券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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