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向美提分享没收扁产所得

2012年11月1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台北16日电)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今天说,美方没收前总统陈水扁家族房产,依美方法规,协助查扣非法所得财产者可提出分享。

外交部与法务部上午举行联合记者会,说明陈水扁在监处遇及健康现况。媒体于会中询问有关美国维吉尼亚州西区地方法院及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裁定没收陈水扁家族以贪污不法所得购买的两处不动产。

这两处不动产已由美国国土安全调查局及相关机关持有,并将进行变价程序,由美国政府没收其中85%,15%归陈水扁之子陈致中。

陈守煌说,美国针对外国官员涉贪或洗钱、在美国置产,可以未确定判决为前提的没收制度查扣没收;此案在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侦办陈水扁涉贪案时,察觉款项有流向海外情形,因此透过与美司法互助,请求协助查询财产下落、扣押。

他说,美方发现陈家经香港、瑞士、英属维吉尼亚、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等地汇钱过去,因此依照未确定判决为前提的没收制度,没收变卖。

他表示,另美方法律规定,对没收非法所得的钱财,协助、有积极贡献者可分享所查扣财产,法务部会基于相关规定、召集相关机关讨论后,向美国提出协商分享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