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交往真诈财 女判6月

2012年11月19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9日电)一名周姓女子向一名王姓医师诓称,若向她购买化妆品,2人即可交往,诈得新台币4万多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处周女6月徒刑。

根据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周姓女子于民国99年间,以手机随机拨打电话给开设诊所的王姓医师。

周女自称是电话行销公司职员,诓称若王男向她购买化妆品,2人就可交往并出游;同年9月诿称祖父重病、积欠同事款项,使王男误认付钱即可与周女见面、交往,前后花费4万多元购买7套化妆品。

周女后来又以王男打电话至化妆品公司、查证她身分,让她因此遭公司免职及积欠兼职的酒店债务等,要求王男支付12万5000元。

王男因对周女身分存疑,要求她提出身分证明等,周女却反而恐吓王男“敢耍赖,我会让你工作没有”等语,使王男心生恐惧。

王男与周女约在机场见面,但周女因仍未能提出身分证明,王男当场拒绝交付款项;航空警察局报由台北地检署侦查起诉。

台北地院审理后,审酌周女为单亲母亲,经济压力庞大,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佳等,依诈欺取财、诈欺取财未遂等罪判处周女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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