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过劳死 立院促订认定标准

2012年11月19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9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决议,要求警政署建立警察过劳死认定标准,并研究办理警察团体意外险,避免工作危险的警察遭到拒保。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中午通过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江启臣和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陈其迈等人多项提案,针对近来频传警察过劳死事件,警政署仅对警察因公伤残死亡殉职发放慰问金,要求警政署尽速建立警察过劳死认定标准。

委员会通过朝野共同提案,建请警政署研议推动“全国警察团体意外保险”的可行性,以警察庞大的投保人数,来解决保险业拒保或保险费用过高的问题。

提案指出,警察要自行购买保险有难度,连国营邮局也拒绝受理,大部分警察都被列为保险高危险职业类别,交通警察属第5类,刑警、保安警察属于高危险的第6类,防爆、水上警察、霹雳小组、维安特勤甚至列为“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