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达电厂招标违失 纠正台电

2012年11月20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0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台电高雄兴达电厂办理烟囱彩绘修缮,疑似遭到围标,但台电还是继续开标决标,不符政府采购法,遭纠正。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林钜锒、杨美铃、程仁宏提案,通过纠正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委调查发现,台电高雄兴达电厂办理烟囱彩绘修缮工程案,招标公告对投标厂商有“特定资格”的限制,与政府采购法规定不合。

纠正案文说,兴达电厂办理此案,发现疑涉遭围标等影响采购公正行为,竟然继续开标决标,没有落实政府采购法规定。

纠正案文说,这个案子有5家厂商参与投标,3家厂商被判定资格不符,另外2家进入价格标,其中,1家未附标单,遭当场判定不合格,只剩1家厂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纠正案文指出,部分厂商疑似无得标意愿,仍参与投标,导致只剩1家厂商符合招标规定,这种情况依规定是不予开标决标,但兴达电厂却没有办理保留,持续开标决标,导致此案事后遭检举疑似围标,并移送检调单位侦办。

另外,监委调查也发现,兴达电厂办理维修工程,只靠目测估计、拍照比对钢架�蚀情形,就签办编列新台币1亿2000万元预算进行大规模修缮,评估作业草率,涉嫌规避采购案须呈报上级核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