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彩下注诈彩金 前襄理缓刑

2012年11月20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0日电)运彩公司前襄理林昊缙利用重启签注权限下注,诈取新台币38万馀元彩金。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诈欺等罪判刑2年,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林昊缙去年6月起屡次藉机将已截止签注的彩券,重新开启下注权限,再交代女友等人到投注站下注,藉此赢取彩券奖金,共买下3次大三元头奖、4次大四喜头奖,中奖总金额约380万元,林昊缙兑领约38万馀元彩金。

合议庭审酌林昊缙犯行,导致社会大众质疑运彩的公信力,危害不轻,但考量被告坦承犯行,且和运彩公司达成和解,除了象征性赔偿运彩公司1元,并捐款53万元给慈济基金会,最后运彩公司撤回告诉。

合议庭依诈欺取财、伪造文书等罪,判处林昊缙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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