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请领年龄 江:调整应审慎

2012年11月21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1日电)行政院副院长江宜桦今天表示,65岁是年金请领年龄非常重要的门槛,任何调整都应审慎,参照各国制度,台湾情况较类似日本。

总统马英九宣布行政院与考试院将成立专责任务编组,民国102年1月提年金制度改革方案。根据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组”汇整主要国家公共年金制度,制度内调整有“延后退休年龄”、“降低给付水准”和“提高保费或投保薪资”3方向。

资料显示,年金制度实施“确定给付制”的德国、英国、美国和日本,改革策略都采取逐步延后请领年金年龄:德国在未来近20年内请领年金年龄将从65岁延后至67岁,同时所得替代率从70%降至64%;英国请领年龄则从65岁提高至68岁。

美国目标在2027年以前将年金请领年龄从65岁逐步调增至67岁,保费以不提高为原则;日本则自1996年开始延后年金请领年龄,由55岁调高至60岁,2000年时再由60岁提高至65岁。

台湾以劳保为例,目前劳保年金请领年龄是60岁。江宜桦表示,台湾的情况比较像日本,不像德国花费1 0、20年调整请领年金年龄,特别是一般观念认知65岁是老年人口,让65岁成为非常重要的门槛,超过65岁的任何调整都应非常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