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地扣除额违宪 财部研究修法

2012年11月21日财经
【新唐人2012年11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高照芬台北21日电)财政部今天表示,有关捐赠土地扣除额违宪的问题,近日进行了解后,将研究修法。

大法官今天做出释字第705号解释,无法提出成本证据的捐赠土地,现行规定依现值的16%计算列举扣除额违宪,即日起失效。

财政部官员表示,以往多有公有地捐地抵税的例子,而公有地的市价,多为公告现值的2成,所以财政部对于无法提出成本证据的捐赠土地,依公告现值的16%计算列举扣除。

官员指出,近日在了解大法官有关捐地扣除额违宪,会研究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