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品法上路 全球第2

2012年11月23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3日电)环保署今天说,室内空品法施行上路,台湾成为全球继韩国后第2个将室内空品管理立法推动的国家,并同时发布5项配套法规。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指出,配合“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于今天施行,同步施行的有“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施行细则”、“室内空气品质标准”、“室内空气品质维护管理专责人员设置管理办法”、“室内空气品质检验测定管理办法”及“违反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罚锾额度裁罚准则”等5项相关子法。

环保署空气品质保护及噪音管制处长谢燕儒说,环保署已陆续办理相关研商、公听会等法制作业,完成订定上述5子法,建立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改善辅导平台,并办理室内空气品质管理专责人员培训课程规划及相关宣导说明活动等工作。

谢燕儒指出,“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将过去室外大气管制为主的空气污染防制,延伸至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品质管理,具体展现政府重视民众室内生活环境的决心。

“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新法上路,环保署会先针对第1批适用500多个场所进行辅导改善工作,最快半年后公告列管对象,之后才会开罚。第1批场所包括地区医院以上的医疗院所、老人福利机构、中央政府机关、大型交通站等。规范的空污物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

谢燕儒说,未来将采循序渐进方式,预先公告管制适用对象,预公告期间主管机关将加以辅导改善后,再正式公告并给予合理缓冲时间,以降低新法施行对场所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