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经济示范区 近两周报院

2012年11月2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6日电)经建会主委尹启铭今天表示,月底完成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近一、二周内向行政院长陈(冲)报告;日后将立特别法。

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尹启铭表示,目前为止,自由经济示范区已规划好基本大方向,将再跟行政院报告,如行政院指示要修正,会再予以修正,并与相关部会沟通。

尹启铭指出,因牵涉到自由经济,将有许多法规松绑及调整,要与相关部会协商,另外也要与地方沟通,举办说明会。有许多县市有兴趣申请,经建会也不能闭门造车。

尹启铭表示,自由经济示范区须设特别法,才能排除其他一般法律规范,与相关部会协商及地方座谈会后,再进行立法程序,立法过程也会与地方进行规划,同时进行才能节省时间。

不过,对于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内容部分,包括本外劳薪资不脱钩等,尹启铭则不愿多作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