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7日电)何姓礼仪公司负责人诓称火化炉损坏,向丧家要求新台币2万多元未得逞。台湾高等法院以诈欺取财未遂罪判处何男拘役40日。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何姓男子是桃园县一家礼仪公司的负责人。何男于民国99年10月接受陈姓女子等人委托,处理丧葬事宜。
火化场一名操作技工因发现棺木火化后出现铁片,告知何男后,何男却向陈女等人诓称火化炉损坏,表示“火化炉造价很贵,拿出2万5000元即可摆平”,还说是殡葬所所长索讨。
陈女等人将此事告知桃园县议员后,并未付款,何男因此诈财失败。
法院审理时,何男辩称,陈女等人与他就丧葬费用有争议,整件事情都是陈女等人捏造。法院一审不采信,依诈欺取财未遂罪判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
高院依操作技工等人证词,认定火化炉未损坏也未报修。审酌何男受托处理丧葬业务,应忠于所托,却为赚取额外费用,巧立名目企图讹诈丧家,驳回何男上诉,全案确定。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何姓男子是桃园县一家礼仪公司的负责人。何男于民国99年10月接受陈姓女子等人委托,处理丧葬事宜。
火化场一名操作技工因发现棺木火化后出现铁片,告知何男后,何男却向陈女等人诓称火化炉损坏,表示“火化炉造价很贵,拿出2万5000元即可摆平”,还说是殡葬所所长索讨。
陈女等人将此事告知桃园县议员后,并未付款,何男因此诈财失败。
法院审理时,何男辩称,陈女等人与他就丧葬费用有争议,整件事情都是陈女等人捏造。法院一审不采信,依诈欺取财未遂罪判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
高院依操作技工等人证词,认定火化炉未损坏也未报修。审酌何男受托处理丧葬业务,应忠于所托,却为赚取额外费用,巧立名目企图讹诈丧家,驳回何男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