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退职所得 免税额放宽

2012年11月27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27日电)由于物价上涨,财政部今天公告,放宽102年度退职所得免税额度。

以工作25年、领一次退休金为例,免税额度今年度为新台币422.5万元,明 (102)年度放宽为437.5万元,增加15万元。依个人税率不同,估计可少缴税7500元至6万元不等。

选择领退休年金者同样受惠。今年度退职年金免税额为73.3万元,明年度领75.8万元以下免税,每人免税额度增加2.5万元。依税率不同,估计可少缴税1250元至1万元。

财政部表示,102年度综合所得税退职所得定额免税金额调整,将于103年申报102年度所得税时适用。

财政部公告102年度退职所得计算方式如下:一次金低于17.5万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者,所得额为0;一次金超过17.5万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但未达35.1万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的部分,减半计算所得额;超过35.1万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的部分,全数列入所得额。

分期领取退职所得者,以全年领取总额减除75.8万元后,将馀额列入所得额。

财政部表示,退职所得定额免税金额,每当消费者物价指数与上次调整年度指数比较,上涨累计达3%以上时,按上涨幅度调整。

财政部表示,102年度适用物价指数为108.76,较上次调整年度(98年度)适用物价指数105.11,上涨3.47% ,达应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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