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居住水准 至少8张榻榻米

2012年11月28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8日电)高房价造就“笼民”,根据内政部草拟的“最低居住水准”,独居处小于8个榻榻米大,或居住单元内没浴厕,都未达居住低标。

台湾都会区高房价,北部地区出现处境有如“笼民”的年轻上班族,聚居的雅房每间最小仅0.83坪,以内政部研拟的“最低居住水准”来看,远低于台湾基本居住的标准。

内政部营建署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安全及卫生、居住需求首度订定的“最低居住水准”草案,将和“住宅法”在今年底同步上路,作为未来住宅政策规划及租金补贴依据。

最低居住水准的衡量指标包括:平均每人最小居住的楼地板面积、每一居住单位具备浴厕。营建署官员表示,必须达到上述2项指标,才符合最低居住水准。

根据草案,独居者基本居住楼地板面积至少应3.96坪,约8张榻榻米大;小俩口至少应5.28坪,3口之家至少应6.6坪,4口之家至少应9.13坪,5口之家至少应11.18坪,家有6口以上者至少应12.5坪;居住水准每4年检讨修正。

营建署官员表示,未达最低居住水准没有罚则,营建署将采鼓励作法助民众改善,例如作为未来租金补贴的参考,低于最低居住水准者将列为优先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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