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贿 前彰县建设处长遭起诉

2012年11月28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28日电)前彰化县建设处处长黄哲崇利用高尔夫球场申请杂项执照的机会,向业者索贿98万元,今天遭检方起诉。

根据彰化地检署今天公布的起诉书,民国96年,黄哲崇在处理1件高尔夫球场杂项执照申请案时,担任审查小组召集人的黄哲崇明知杂项执照已获得审议委员同意核发,却仍威胁勒索业者。

检方查出,黄哲崇以高尔夫球场未取得联外道路水土保持许可为由,故意退回核发杂项执照的公文,事后再利用和业者打高尔夫的机会,向业者称岳父种了300株真柏,要求业者以1株新台币3万元买下真柏。

检方起诉书指出,双方原先约定购买48株真柏,总价为144万元;民国96年10月,业者先付了50万元后,剩下的钱押着不付,黄哲崇一再催促业者,业者于是又在民国97年5月付48万元。

而黄哲崇在民国97年5月另涉及1起核发电玩店执照弊案,黄哲崇得知自己可能去职,主动开支票,退还已向业者收取的98万元。

黄哲崇在接受检方侦讯时否认向高尔夫球场业者收贿,黄哲崇的岳父也说只是和业者进行树木买卖,但检察官认为2人说词卸责,依贪污罪将黄哲崇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