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健检请看护 X光相同露馅

2012年11月30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30日电)3人力仲介有客户要雇外籍看护,资格却不符,涉嫌指示胡姓妇人假冒健检,医院发现3受检者X光片相同而识破,检方声请简判。

台中地检署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指出,48岁的林姓女子、48岁陈姓男子及41岁林姓男子三人都从事人力仲介工作,各有客户想雇用外籍看护,但申请当事人都不符合申请聘雇资格。

3名客户将相关证件资料寄给林女,由林女涉嫌指示胡姓妇人假冒3名申请外籍看护的当事人,分别在民国98年10月、99年1月及3月间,前后3次到台中市某家医院就诊作健康检查。

林女并涉嫌与胡妇协议,每完成身体健康检查取得申请外籍看护的1张巴氏量表资料,即可获得新台币3000元代价。

99年3月间,胡妇到院接受X光片检查,医院检验人员发现X光片显示受检人体内脊椎固定器位置与部位,与过去两人的受检结果相同,十分可疑。

经医院调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竟有3名受检人的X片内容均相同,受检人应为同一人假冒,当场报警处理。警方到场查获胡姓妇人、假装家属的吴姓女子及相关证件资料。

台中地检署将林女、陈男及林男等3名人力仲介人员,依诈欺等罪声请简易判决处刑。胡姓妇人则另案被判处3年徒刑、缓刑2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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