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资法适用问题 外交部检讨

2012年11月30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30日电)越南裔的中华民国公民黄小姐因境外面谈与个资法适用问题,希望政府协助;外交部今天说,从维护当事人权益角度重新检讨。

黄小姐2010年取得公民身分,之后与同事的越南籍哥哥恋爱结婚,却三度无法通过境外面谈,向外交部申请调阅面谈影音资料也遭拒。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尤美女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黄小姐在记者会上一度哽咽。她说,面谈一直没通过,她独自在台湾租房、工作,生孩子时也只能孤单在医院,没人陪伴。

台湾人权促进会法务陈瑞榆说,政府以个人资料保护法为由,表示境外面谈影音中有面谈官、翻译官等,须经其同意才能提供。

南洋台湾姐妹会社工郑诗颖说,境外面谈无法判断婚姻真实性,且个资法遭滥用,应正视、检讨制度问题。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科长李世德表示,政府资讯公开法中有“分离原则”,有不需要限制公开部分,应分离提供;如果担心影像中政府官员影像曝光,而技术上可分离处理,应充分尊重当事人行使权益;绝对没有因个资法施行,一律不得提供资料。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秘书陈雅玲说,未通过境外婚姻面谈者,可申请调阅书面资料。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专员黄仁良表示,当事人调阅影音,会涉及外交部同事资料,但这个个案经法务部函释后,外交部法律幕僚单位会从是否维护当事人权益角度,全面重新思考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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