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签证新规 附机票住宿证明

2012年12月01日国际
【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郭朝河吉隆坡30日专电) 中国大陆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宣布新签证规定,从12月3日起,凡申请赴中国大陆旅游及探亲签证者必须提供往返机票和住宿证明等相关文件。

声明指出,这个签证新规定并非针对大马公民,而是所有中国大陆驻他国大使馆的统一规定。

声明表示,申请者必须提供饭店订购单或中国大陆亲友的邀请信及身分证影本。若要申请多次签证,还需要提供在中国大陆的房产证正本和影本,或中国大陆亲属关系公证或结婚证正本和影本,或有两次以上入境纪录和影本。

另外,申请访问、商务签证者也要提供所属公司(单位)的派遣信或担保信、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或中国大陆公司(单位)的邀请信。

如申请多次签证,还需要提供有两次以上入境纪录和影本,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能证明是中国大陆注册公司的大马母公司的管理人员,或有广州交易会“L”开头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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