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日电)工程会今天表示,启动“打击贪腐蠹虫铲除偷工减料行动专案”以来,发现2件不合格工程,并有18家厂商因品质不良违反采购法,被列为拒绝往来厂商名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表示,“打击贪腐蠹虫”行动专案自10月迄今,已针对12个地方机关所属24件工程进行混凝土钻心强度抽验,发现2件不合格工程。
包括新竹县“尖石乡义兴七邻农路改善工程”已拆除重作144公尺挡土墙,金门县“阳翟排水(1)上、下游排水改善”强度略低于标准,依契约规定减价收受。
另外,政府采购法为避免厂商于履约过程有偷工减料等情事,对于违法厂商将列为拒绝往来厂商,予以停权。
截至目前,工程采购施工厂商因违反采购法101条第3款“擅自减省工料情节重大者”及第8款“查验或验收不合格,情节重大者”各有9家,分别处以3年及1年停权处置。
工程会主委陈振川指出,为根究材料品质贪腐问题,除需从厂商履约过程了解是否有偷工减料情事外,更应主动直击现场,直接抽验材料品质,以验证材料强度是否符合规定。
陈振川指出,如有偷工减料情形,将要求打掉重做,以减少厂商侥幸心态,导正不良风气,并让机关及厂商有所警惕,进而重视材料品质管控,并能营造健康的工程环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表示,“打击贪腐蠹虫”行动专案自10月迄今,已针对12个地方机关所属24件工程进行混凝土钻心强度抽验,发现2件不合格工程。
包括新竹县“尖石乡义兴七邻农路改善工程”已拆除重作144公尺挡土墙,金门县“阳翟排水(1)上、下游排水改善”强度略低于标准,依契约规定减价收受。
另外,政府采购法为避免厂商于履约过程有偷工减料等情事,对于违法厂商将列为拒绝往来厂商,予以停权。
截至目前,工程采购施工厂商因违反采购法101条第3款“擅自减省工料情节重大者”及第8款“查验或验收不合格,情节重大者”各有9家,分别处以3年及1年停权处置。
工程会主委陈振川指出,为根究材料品质贪腐问题,除需从厂商履约过程了解是否有偷工减料情事外,更应主动直击现场,直接抽验材料品质,以验证材料强度是否符合规定。
陈振川指出,如有偷工减料情形,将要求打掉重做,以减少厂商侥幸心态,导正不良风气,并让机关及厂商有所警惕,进而重视材料品质管控,并能营造健康的工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