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未扣缴证所税 财部:要罚

2012年12月04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4日电)财政部次长曾铭宗今天呼吁券商,配合投入人力和经费,在年底前完成扣缴证所税程式修改。若逾期未扣缴证所税,最高可罚券商3倍罚锾。

曾铭宗表示,不是只有证券交易所得税要扣缴,多年来薪资所得也要扣缴税款。

曾铭宗表示,“所得税法”8月8日修正公布时,就规定证所税扣缴义务人是券商。财政部会辅导券商,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程式修改,若今年股市封关时,台股站上8500点,102年1月2日股市交易的设算所得,就要如期扣缴。

财政部赋税署官员表示,券商应于次月10日前缴纳证所税扣缴税款,若短扣税款,可根据短扣金额,罚1倍以下;逾期未缴,最高罚3倍。

财政部下午安排公股券商示范“证券交易所得课税设算扣缴资讯作业”。

曾铭宗表示,券商若纯改扣缴程式,估计花费2个人月 (投入1个人力、工作2个月),费用约新台币20万至30万元;若增加修改后台和客服程式,花费6个人月,费用约60万元。

出席券商抱怨来不及,高度电子化的大券商修改程式要花更多时间,希望财政部通融。

曾铭宗当场询问3家公股券商花多少人力与时间修改程式。华南永昌证券表示2.5个人月,兆丰证券表示4人花2个星期,台湾土地银行表示1.8个人月。

曾铭宗表示,华南永昌和兆丰皆属市占率高的券商,财政部11月14日与券商开会时已经清楚说明,希望券商配合投入人力和经费,应可完成程式修改。

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主任苏俊荣表示,很多券商使用套装程式,根据程式供应商的说法,12月中就可完成程式修改。

苏俊荣表示,券商在今年底先完成证所税设算所得的程式修改,应该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