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死人案 富少交保限境

2012年12月08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8日电)张姓男大学生昨天清晨涉嫌酒后开宾士车撞死人,经就医及警询后,今天下午移北检复讯,检方谕令5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

检警指出,23岁的张凯惟于昨天清晨酒后开宾士车,载酒店小姐在台北市水源快速道路上疾驶,追撞前方的指南宫小货车,导致车上的曾姓志工被撞飞并掉到桥下死亡。

检警表示,张凯惟是大四学生,父亲从事营造业,家境优渥,他到案后表达身体不适,经就医及警询后,直到今天下午警方才将他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

承办检察官昨天已就死者部分进行相验遗体,今天讯问张凯惟后,认定无羁押必要,依公共危险致死罪嫌,将他以新台币5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

法界人士指出,张凯惟的状况是触犯刑法第185-3条的服用酒类,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者,因而致人于死,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