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肇敏不起诉处分 高检撤销

2012年12月09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台北9日电)台湾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今天表示,将撤销前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等人不起诉处分,最快于本周发回北检侦办。

前空军士兵江国庆冤案,江家控告时任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北检在今年5月和8月间,2度对陈肇敏予以不起诉处分。

北检在8月24日第2次公布的不起诉书指出,陈肇敏等人目的为求破案立功,并无杀人犯意,与江国庆遭枪决无因果关系,因此全案不起诉处分。

江母王彩莲不服,第2度向高检署声请再议,颜大和下午表示,将撤销陈肇敏不起诉处分,最快本周发回北检侦办。

北检发言人黄谋信说,收到卷证后,会依法分案续行侦办。

民国85年间,空军作战司令部发生女童奸杀案,遭控犯案的江国庆被军方枪决。军事法院根据新事证再审,去年9月改判江国庆无罪 ,国防部依法补偿江家新台币1亿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