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填海造陆 环署积极推动

2012年12月12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12日电)环保署填海造岛专案报告指出,利用废弃资源物填海造陆可解决废弃物处理问题,并产生新陆地,对环境有正面效益。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明天邀行政院环保署长沈世宏报告“推动安定化无害化废弃资源物填海造岛(陆)计划”并备询。

根据环保署送交立法院的报告指出,台湾每年有380至700万方无法回收再利用的不适燃废弃物及营建剩馀物等,须合适的最终填埋去处,利用这些废弃物填海造陆有助改善环境问题,填海造岛(陆)应是积极推动的政策方向。

有关填海造陆优势,报告指出,配合商港区兴(扩)建或滨海工业区开发计画,提供废弃资源物作为填埋料源,不但可达成资源循环再利用,补足最终处置不足的缺口,也可避免原开发计画抽砂填海造成邻近海域破坏,且废弃资源物处理量大,使用年限长,又可产出新生土地,对环境应属正面效益。

报告指出,环保署率先在事业废弃物清理政策环评推动过程,首创先例结合政策环评与公民共识会议,办理“推动废弃资源物填海造岛(陆)计划”公民共识会议。

经历4天讨论,公民共识会议在民国101年8月19日达成共识结论,提出填海造岛(陆)范围以既有港区与滨海工业区的前提,并体认到事业废弃物最终处置掩埋场所不足,但政策评量应回归废弃物管理政策的全盘考量,对于料源种类、进场管制须经专家审议,且不同单位的统合及公民参与监督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