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考绩法 朝野立委盼明确化

2012年12月1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6日电)立法院明天审查“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说,盼考试院将公务员考绩评等依据明确化,审查脚步才可能加快。

考试院长关中上任后力推考绩法修正,要求明订比例,一定要有公务员考绩打“丙”,2年前送到立法院审查但无法三读通过;因立委届期不连续,修正公务员考绩法修正草案部分内容后,本届重送审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明天排定初审。

司法委员会中国国民党籍召委廖正井说,他对新版考绩法修正草案未考虑城乡差距有疑虑。他说,新版考绩法分官等评比考绩,但地方机关简任职缺少,恐怕难以符合要求,且初任官等也容易被打丙等。

有30年公务员经验,从公务系统退休的国民党籍原住民立委郑天财说,公务员打考绩“订多少比例不是重点”。他说,若只订比例,而没有将丙等或甲等行为明确化,“最后丙等都是照轮流的,没有人愿当坏人”。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吴宜臻也担心,强制打丙,对基层公务员不利,若公务员不适任,一定会有些行为可以明确化,她也支持正面列举公务人员不适任行为。

虽然考试院盼立法院尽速通过考绩法修正草案,不过,朝野立委都说,不会随考试院脚步起舞,“该怎么审就怎么审”。

考试院送立院审查的新版考绩法修正草案规定,公务人员考绩丙等比例为1%到3%,10年内3次考列丙等者,应办理资遣或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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