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学生安全 美民代倡老师配枪

2012年12月17日康州小学枪击案
【新唐人2012年12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颜伶如波特兰16日专电)美国康州小学传出重大枪击案后,有舆论讨论若当时老师有枪,或许能击毙枪手,阻止危机扩大。俄勒冈州现在有民代主张,应允许老师在校园配枪,以保护学生安全。

康乃狄克州小学14日发生20名学童、6名教职员工在校内遭枪击死亡的案件之后,俄勒冈州共和党籍州众议员李察逊(Dennis Richardson)透过电子邮件致函俄州南部3个学区教育主管机关,要求修改校园禁止带枪的现行规定,让教师可以在校园内合法配带枪枝,以保护学生安全。

李察逊写道,桑迪胡克(Sandy Hook)小学枪击案是另一起令人心碎的失败,原因是校方没能确保无辜小孩与大人,“不幸的是,多数此类死亡案件都是可以预防的。”

他在信中指出:“如果我是桑迪胡克小学的老师或校长,而且学区并未限制我个人不得拥枪,那些遇害的孩子大多数现在都还会活着,枪手下场也一样是死,但不会是因为他饮弹自尽。”

2009年,俄勒冈州麦德福(Medford)学区1名高中女老师被发现将她私人拥有的9毫米葛洛克(Glock)手枪带到学校,校方勒令她离开校园,法院后来裁定老师败诉。

李察逊接受媒体访问时也进一步表示,他认为每所学校应该至少有3名主管人员要接受如何使用枪枝的训练。

他表示:“我们必须确保孩子的安全,而我们无法透过将老师们解除武装,来达到这样的目的。”

李察逊举例说,1999年密西西比州有学校发生枪击事件,枪手击毙2名学生,另有7人受伤,当时校长冲到车上取出个人持有的手枪,才将凶嫌控制住,直到警方赶抵现场。

对于李察逊的提议,麦德福学区教育局长朗恩(Phil Long)答覆媒体询问时表示,李察逊的主张是基于善意,“但我们不能在这种重大惨案发生之后,就匆促做出任何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