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环评 拟主管机关共主持

2012年12月17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7日电)环保署长沈世宏今天到立法院报告提议环评制度修改方向。他说,可采两阶段,专案环评阶段由主管机关与环评委员共同主持。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邀请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委潘世伟、环保署长沈世宏和经济部次长杜紫军,针对日前经济部主办全国产业发展会议专案报告。

因日前沈世宏主张,环评应着重专业评估与科学判断,环评准驳权的审查机制应回归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引发不少反对声浪。

环保署今天提出折衷方案,如果环评不能马上回归目的主管机关,可采2阶段环评:第1阶段环评专案小组审查时,由环保署、环评委员学者专家与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共同主持;第2阶段再由环评大会表决,通过环评或认定不开发。

沈世宏说,这折衷方案只需修环评法施行细则,不需修环评法,但仅是初步构想,还需要进一步审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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